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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禹新明煤业瞒报实锤了,禹州市相关人员是否被追责

时间:2026-10-14    点击: 次    来源:网易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河南平禹新明煤业瞒报实锤了,禹州市相关人员是否被追责

  10月8日下午,撰稿人收到河南许昌市联合督查组的短信通知:其举报新明煤矿瞒报两起安全事故的情况现已核查完毕,第一起事故经核查属实,第二起事故不属实。

  对此核查结果,举报人因为具体知情人手机换号联系不上,故对第二起瞒报事故将进一步固定证据。
  此次核查是撰稿人通过河南省级12345平台“豫事办”在向禹州市市长信箱举报无果再向应急部网上举报后不予受理,无奈之下书面向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实名举报后的结果。
  撰稿人在得到新明煤业公司内部人士提供的瞒报后, 于1月14日通过豫事办向禹州市田会卿市长进行了反映。
  1月23日上午,电话为自称禹州市应急局干部电话(13839039368)告诉举报人说,经调查没有发现矿上有举报人所说的二名矿工,所以反映不实。
  1月25日,豫事办如此答复了举报人:“诉求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问询当时矿井五职矿长均表示未发生举报所指事项;调阅矿井入井通知单、生产调度综合台帐、调度记录,均未查到举报事件中提到的李热闹、李团新(实际程团新,举报人笔误)。调阅工资表也没有举报事项中提到的李热闹、李团新。”本人进行了不满意的评价“但愿你们的这个答复能经得起检验?到时候谁能对此答复负责!”之后一直没有消息。
  3月9日,法讯网发布《河南平禹新明煤业公司瞒报2起事故,禹州市政府称没有2矿工》。为确认真伪,撰稿人在同日,发短信给平禹煤电公司董事长程洪涛给了法讯网的文章链接,并询问这篇文章有没有问题,其一直没有回应。
  之后多家网站转发该文章。
  同日,还给禹州市应急局给举报人回复的手机发了该短信,也没有回音。
  3月18日,程洪涛给新明煤业公司民营股东谭某国电话,问他和撰稿人熟悉不?并指出这个小报记者很烦,让他想办法撤掉瞒报事故的文章。
  20日,禹州市副市长王建伟通知公司的实控人杨广西到市政府,要求他处理掉瞒报事故的网帖。
  之后没有其他措施,撰稿人在3月31日电话王建伟没有接听,加其微信也没有同意。之后短信询问其约见杨广西怎么处理也没有回应。
  撰稿人在向国家矿山安监局黄局长举报中提出在曝光中还显示新明煤业公司存在诸多安全问题:一是新明公司培训走过场,存在冒名顶替;二是为了避免瓦斯超标,新明煤业公司的某矿长安排用避孕套挡住传感器;三是违规将采煤外包给无资质河北的王玉明负责,被曝光后明面上说是煤矿自有工人,他只是负责人!四是在2023年时没有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证的杨广西已经58岁了,还被聘为经营副矿长,至今超过60岁的杨广西仍实控着煤矿的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而平禹新明煤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11·17”瞒报顶板事故被举报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仅将河南平禹新明煤业有限公司及时任矿长、经营副矿长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严格追责。
  6月开始,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受理问题隐患线索工作启动,于是撰稿人再次通过应急管理部网站对新明煤业瞒报进行了举报。
直到调查组离开河南后的7月30日,举报人才收到短信通知:不予受理。

  8月21日,撰稿人向黄锦生局长寄出了举报信。要求核查瞒报事故情况,如属实应对瞒报相关人员及程洪涛、王建伟及田会卿市长进行追责!
  如今许昌市联合调查组已经确认了瞒报属实(虽然第二起答复是不属实,但我们会继续查实的)。那么,举报人在1月向河南省级12345反映后被回复不属实后质问了“谁来对此答复负责!”这次调查结果出来,河南省的众多干部对举报人的几次举报都是不负责任地回复,哪些人来承担责任呢?是玩忽职守还是渎职,亦或是存在利益关系而敷衍塞责?可以说平禹新明煤业公司连续三年出现安全事故瞒报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是公司管制存在严重问题,是监管部门熟视无睹!这些,值得有关部门查实处理,我们继续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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