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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力,卫辉等4家法院相关领导被追责

时间:2016-09-20    点击: 次    发布者:澎湃 - 小 + 大

图为卫辉市人民法院。

“卫辉市人民法院、商水县人民法院、西华县人民法院和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因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不力,脱了全省法院后腿,省法院对4个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9月18日,河南省高院对外通报解决执行难工作近期奖惩情况。这是今年5月份以来,河南省高院向各中院下“军令状”后的首次问责。

4个基层法院因执行案件不力被问责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卫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建文向中院党组作出检查。卫辉市法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院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段克涛给予戒勉谈话处理;对主持该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局副局长余化保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西华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赞华向中院党组作出检查;对该院执行局长来洪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西华县法院对该院相关责任人执行一庭副庭长刘海勇给予记过处分”;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商水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红亚向中院党组作出检查;对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洪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商水县法院对责任人执行三庭副庭长吕亚飞给予记过处分;执行三庭执行员邵淼给予记过处分”;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院长赵耀武诫勉谈话处理;对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院执行局长史克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免去其西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河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在会上通报,“卫辉市人民法院、商水县人民法院、西华县人民法院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因案款清理发放工作严重滞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点名通报,拖了全省法院的后腿。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案款清理工作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靠后,截止2016年8月19日,该院案款清理工作仍没有明显进展,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倒数第二,该院执行局长史克辰对上级法院的批评置若罔闻,不服从上级法院的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今年前8个月已经执行案件结束11.1万件

在通报会上,省法院还对执行工作较好的焦作市中院、许昌市中院、温县人民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等法院进行了表彰。

此外,记者获悉,今年1—8月,河南全省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19.2万件,已执结11.1万件(含旧存)。

周明杰表示,下一步省高院还将对工作懈怠,疏于履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启动问责机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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