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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举起枯树玩被砸死三名玩伴被判担责

时间:2016-08-29    点击: 次    发布者:张淑玲 - 小 + 大

  现场

  原标题:男童举树被砸死仨玩伴被判担责

  京华时报讯(记者 张淑玲)几名孩子在一公园里玩举树游戏,比赛谁松手后跑得快,童童(化名)不幸被砸中身亡。童童父母认为,3个玩伴、与该公园有关系的村委会、西红门镇政府及园林工程中心都有责任,故将6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共同承担死亡赔偿金等84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大兴法院一审判令3名玩伴的家长担责15%,各赔偿7万余元,西红门镇政府担责40%,赔偿近20万元。

  童童父母向法院起诉称,2015年10月18日傍晚,当时8岁的童童和几个小伙伴到大兴区西红门镇一村内的小公园玩,孩子们看到一棵三四米长的枯树,便有人提议举树玩,还有一个孩子提议,看松手后谁跑得快。因为跑得慢,童童被倒下的枯树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为给孩子讨说法,童童父母先后找到该公园所在的村委会,村委会称公园由西红门镇政府管,镇政府又说公园归北京市一园林工程中心管。

  童童父母认为,3个一同举树的小孩及公园所在的村委会、西红门镇政府及园林工程中心都有责任,因此要求6被告共同赔偿孩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84万余元。

  但6被告方均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并指认童童父母监护不力,且索要赔偿金过高。村委会则辩称该公园土地已经交由镇政府管理,镇政府则称童童父母没有证据证明该棵枯树归政府管理,而园林中心也表示其没有接管该公园。

  大兴法院审理后认为,孩子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在一起玩耍时,应该有监护人或成年人在场。该事件发生时,4名孩子的监护人均不在场,故均应担责。西红门镇政府是公园的建设者和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担责。最终大兴法院结合各方的过错程度,判令4名男孩各承担15%的责任,西红门镇政府承担40%的责任,由3名男孩的监护人各赔7万余元,西红门镇政府赔偿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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